查看原文
其他

紧急通知!綦江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区零售药店

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的紧急通告


鉴于当前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人群的管理,有效阻断疫情的扩散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决定自2020年2月11日起,全区所有零售药店一律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包括说明书里涉及的内容)。有这些症状的市民应尽快到就近医院就诊。


零售药店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通告终止时间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告。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11日



来源:綦江微生活

编辑:杨帆  值班编委:金玉华  总编:孙萍

法律顾问单位:重庆言实律师事务所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后台联系我们删除。






往期精彩回顾綦江复工复产第一天:好久不见,开工大吉!
即日起,重庆港华燃气东城营业厅恢复营业!
中小企业遇到困难怎么办?区长民营企业专线为您解难!


▼扫码关注 发现更多精彩 ▼

本单位新闻热线:87265555   

 经宣热线:85892258



不出门、不集聚↓↓↓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